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4771 望隼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8/12 發言時間 13:56:43
發言人 張伯榮 發言人職稱 業務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7)5829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1次現金增資代收及存儲股款行庫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8/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8/12
2.發生緣由:
(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辦理專戶存儲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
於股款開始收取前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
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且於訂約之日起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訂約日期
等相關資訊予以公告
(2)訂約日期:110/08/12
(3)委託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南科學園區分行及全台各地分行
(4)委託存儲股款機構:玉山商業銀行竹南分行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