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6659 天明製藥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8/31 發言時間 19:10:00
發言人 張文昌 發言人職稱 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218883
主旨 本公司出售子公司領先奈米製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因 買方違約,本公司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8/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8/3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先前發布重大訊息於109年9月28日與買方簽訂股權買賣契約,買方
為此開立付款日為110年8月31日之本票以擔保其契約責任,因上述本票付
款日屆至且買方未完全履行其契約義務,本公司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3.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