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14 健喬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11/29 發言時間 13:44:05
發言人 白宏欽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7100
主旨 代子公司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 司分割部門之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0/11/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29
2.公司名稱: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77.54%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
一、為因應事業經營及集團策略發展所需,提高市場競爭力及整體經營效率,
業於民國110年11月9日,依公司法及企業併購法規定,經董事會決議本公司部分
業務分割為百分之百子公司優良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分割案之分割生效日為
民國111年1月1日。
二、特此本公司依企業併購法35條第6項規定向本公司債權人為公告。本公司債
權人如對於本公司分割案有所異議,請於自民國111年1月1日前檢附債權證明文件
,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逾期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無異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