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鼎(4132)董事會通過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及簽證會計師(更正)

日期2021-11-29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32 國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1/29    發言時間    16:24:29
發言人    曾木增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8086006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自110年年度財務報告起更換簽證會計師事宜 (更正110年11月25日公告)
符合條款    第    7    款    事實發生日    110/11/25
說明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0/11/25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翁世榮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廖福銘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寇惠植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郭欣頤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本公司營運及管理等整體考量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本公司主動終止並不再繼續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0/11/25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是。前任資誠會計師於執行109年年度財務報表查核外勤期間,建議本公司應落實
關係人辨識及管理、應強化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作業、申請貸款前依制度預估資
金需求、應落實銷售訂單處理及交貨作業、應落實投資作業追蹤及存貨之移動應立
即正確紀錄。另其於進行109年年度內控制度實地查核作業,建議本公司應落實董
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之召集程序及文件與紀錄作業、應落實薪酬管理委員會作業、應
落實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作業、釐清印尼子公司之投資、應落實關係人交易管理
作業、應落實銷售循環作業、建立各項費用報支之管理作業、應加強內部稽核之職
能(含內控自評之導入)及應落實印鑑管理作業。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不同意見,並就會計師內控建議事項進行改善措施。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更正110年11月25日更換簽證會計師公告,誤植舊簽證會計師2為王照明會計師,
更正為舊簽證會計師2應為廖福銘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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