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46 藥華藥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12/09 發言時間 22:45:58
發言人 林國鐘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7688
主旨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公告
符合條款 第 23款 事實發生日 110/11/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15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PharmaEssentia USA Corporation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92,84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PharmaEssentia Japan KK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92,84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PharmaEssentia Korea Corporation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92,84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藥華醫藥亞洲(香港)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92,84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760,0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9.41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