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鼎(1733)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111/05/27)

日期2022-02-25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33 五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2/25    發言時間    15:20:03
發言人    吳純慧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564195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2/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五路七號(本公司101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0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4)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5)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2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2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書面提案
之期間自111年03月21日起至111年03月30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應於111年03月30日
17時前送達;受理處所: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五路七號(本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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