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瑞(6472)因分割案向債權人通知,如有異議4/11-5/11以書面方式表示

日期2022-04-11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72 保瑞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4/11    發言時間     23:42:01
發言人     陳世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01555
主旨      公告本公司因分割案向債權人通知及公告
符合條款    第  53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4/11
2.公司名稱:保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推動本公司整合品牌資源與專業分工雙軌策略,將國際委託研發
暨生產服務(CDMO)與經銷代理兩大事業主軸並行運作,保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於民國111年04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本公司西藥部門(含資產、負債及營業)
分割移轉予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保瑞聯邦股份有限公司,分割基準日暫定
為111年5月31日。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規定向本公司債權人為公告。本公司之債權人如對於
本分割案有所異議,請於自民國111年04月11日起至111年05月11日止檢付債權證
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郵寄地址為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26巷36弄2號6樓)向本公司表示異議,逾期未表示異議及視為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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