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62 聯亞藥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4/12 發言時間 11:07:41
發言人 范瀛云 發言人職稱 行政管理中心執行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5977676
主旨 澄清111年4月12日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 26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12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中央社
2.報導日期:111/04/12
3.報導內容:
報導標題:聯亞藥COVID疫苗獲CEPI贊助 執行跨國臨床三期
新聞內容摘要:
「由聯亞生技主導開發並委由聯亞藥業執行成品生產及品質檢驗放行的UB-612新冠
疫苗,4月6日透過UBI分割子公司Vaxxinity獲流行病預防創新聯盟(CEPI)贊助
925萬美元執行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核准的多國多中心臨床三期試驗。」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對上述報導澄清如下:
(1)本公司係承接集團公司委託代工新冠疫苗UB-612之訂單,負責疫苗之成品生產
(調配、充填及包裝)及品質檢驗放行。
(2)集團關係企業美國Vaxxinity公司於4月6日宣布獲得流行病預防創新聯盟(CEPI)
贊助款,用以執行新冠疫苗UB-612經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核准的多國
多中心臨床三期試驗。
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資訊,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資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