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佳智能(6841)111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日期2022-06-27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41 長佳智能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6/27    發言時間    17:22:13
發言人    徐國偉    發言人職稱    資訊長    發言人電話    04-2321-383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2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陳明豐
(2)董事: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耀方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常會已發行股份
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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