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悅(6575)擬現增1200萬股、每股40元,認股基準日12/23

日期2022-11-08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75 心悅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11/08    發言時間    16:29:47
發言人    姜志翰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77422699
主旨    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1/11/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11/08
2.發行股數:普通股12,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預計募集總金額新台幣48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
6.員工認股股數: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1,2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由
 公司員工承購,其餘90%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
 股約可認購89.1905423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
 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請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
  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12/23
13.最後過戶日:111/12/16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12/19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12/23
16.股款繳納期間:111/12/24~111/01/09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1年10月11日金管證發字
   第111035870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公告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二項規定,於證券主管機關核准通知到達後三十日
   內為之;茲鑑於近期資本市場變化致影響本公司股價,並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
   利益,後續將視行情變化向主管機關申請增資計畫調整。
(3)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股數、
   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
   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
   修正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得
   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4)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1年12月16日17:00前親臨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辦理過
   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12月1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
   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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