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8490 利得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11/23 發言時間 16:14:12
發言人 林麗華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59277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取消不執行。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1/11/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11/23
2.公司名稱:台灣利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原於111/08/05第七屆第三次董事會議通過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發
行普通股5,000,000股, 以充實營運資金;然因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之變化及新冠肺炎疫
情仍持續影響,經綜合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後,擬取消不繼續執行。
6.因應措施:將以自有資金方式支應, 故對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尚未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