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米(4195)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補充代收及存儲銀行

日期2023-01-18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95 基米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1/18    發言時間    13:17:33
發言人    江俊奇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96-16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補充代收及存儲銀行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1/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1/18
2.發行股數:8,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80,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8.8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800,000股由員
工承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增資發行新股之90%,計7,200,000
股由本公司原有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
114.23583855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
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建廠資本支出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02/10
13.最後過戶日:112/02/05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2/06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2/10
16.股款繳納期間:112/02/17-112/02/23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01/18。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樟樹灣分行暨全省各地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汐止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111年9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752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相關重要內容,包括增資相關日期(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
繳款期間、預計收足股款日、增資基準日等)、設置代收價款行庫及專戶存儲價款行
庫、增資計畫之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效益
,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應客觀環
境改變或其他因素需要而需變更時,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投資雷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