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242 立康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3/01 發言時間 15:55:25
發言人 莊祐霖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201245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3/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3/01
2.公司名稱:立康生醫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2年3月0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7,652,074元。
(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4,591,244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以上決議數與111年度認列之費用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