鐿鈦(4163)訂6/21召開股東常會

日期2023-03-08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63 鐿鈦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3/08    發言時間    17:31:29
發言人    王錦祥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59533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3/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南屯區精科路9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一一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報告。
(2)民國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3)民國一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一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得對議案進行書面提案。
   受理股東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1)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2年4月14日起至民國112年4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2年4月24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2)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鐿
      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單位(地址:台中市南屯區精科路9號)。
   依公司法第192-1條規定,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得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公告:本次董事應選名額為7席(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3席,董
   事應選名額為4席),訂於民國112年4月14日起至民國112年4月24日止受理提名董事候
   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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