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六(6504)訂6/1召開股東常會

日期2023-03-15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504 南六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3/15    發言時間    14:24:02
發言人    張三華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116616
主旨    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3/1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1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燕巢區四林路699號(本公司三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一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
(2)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修訂公司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0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ㄧ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議案。
(2)議案內容: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
   以三百字為限(包含標點符號),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
(3)受理期間:自民國112年03月27日至112年04月06日止
             (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
(4)受理處所:南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
   地址:高雄市燕巢區四林路699號,電話:07-6116616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
   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提案手續。
(5)受理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d)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6)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
   112年05月02日至112年05月29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逕
   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
   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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