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米(4195)決議股票初次上市(櫃)前現增作為公開承銷,提請原股東放棄認購案

日期2023-03-15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95 基米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2/03/15    發言時間    17:26:50
發言人    江俊奇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96-1658
主旨    董事會通過股票初次上市(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 股作為公開承銷,提請原股東放棄認購案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3/1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未定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未定
6.發行價格:未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至百
分之十五之股份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擬徵得原股東同意
將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委託證券承銷商進行公開承銷之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供本公司初次上市(櫃)前提出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發行
時間、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增資基準
日及承銷方式等事宜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或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示或基
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而有修正必要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之處,擬提請股東會同
意,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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