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72 保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3/16 發言時間 15:49:15
發言人 陳世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01555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3/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6
2.增資資金來源:111年度可分配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231,410,460元及23,141,046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30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增資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拼湊事宜,逾期未拼湊或拼湊仍不足一股者,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其畸零股
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股票面額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如經法令修訂或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客觀環境之需要予以
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