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69 大樹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3/27 發言時間 13:57:33
發言人 盧山峰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333123
主旨 公告本公司營運總部遷址事宜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3/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3/27
2.公司名稱:大樹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配合總公司各單位搬遷至營運總部大樓辦公之業務需要,110年11月11日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本公司營業登記地址案,業經經濟部112年3月23日經授商字
第11230042890號函核准,並於今日實際遷移完成。
6.因應措施:
(1)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相關資訊。
(2)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遷址變更登記等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變更前之原址及總機:桃園市中壢區成章四街143號;(03)433-3123
(2)變更後之新址及總機: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86號18樓;(03)433-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