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生農經(1240)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771,964股

日期2023-03-27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240 茂生農經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2/03/27    發言時間    15:48:43
發言人    林信鴻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671162#10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3/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
2.增資資金來源:111年度(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總金額新台幣7,719,640元;總股數771,964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分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除權
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壹股,逾期未併湊或併湊
不足部分,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擬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除權暨增資基準日及配發相關事宜,俟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
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
(2)本次增資發行條件及其有關事項之議定,嗣後若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
轉讓、轉換、註銷或現金增資或其他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客觀環境致
影響流通在外已發行股份總數,使股東配股比率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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