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達(6576)決議現增1750萬股、認股基準日6/9

日期2023-05-11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576 逸達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5/11    發言時間     22:31:04
發言人     詹孟恭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77500188
主旨      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1款    事實發生日     112/05/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 112/05/11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 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 112/05/05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 112/02/21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1) 發行總金額:實際募集總額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
      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於定價後另行公告。
  (2) 發行股數:17,5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 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 不適用
8.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於定價後另行公告。
10.員工認股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1,750,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比率:
   發行新股總數之80%,計14,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
   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18.37207084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1,750,000股。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 112/06/09
17.最後過戶日: 112/06/04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 112/06/05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 112/06/09
20.股款繳納期間:
   (1)    原股東及員工:112/06/15~112/06/20
   (2)    特定人:112/06/21~112/06/26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 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 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 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參與本次現金增資最後買進日為112年5月31日。
  (2) 本次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議定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
      募集金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後續認
      股基準日以及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之訂定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作業
      未盡之事宜,均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
      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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