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達(6620)董事會決議現增1000萬股、每股130元,認股基準日6/16

日期2023-05-23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20 漢達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5/23    發言時間    15:00:12
發言人    陳俊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8717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5/2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5/23
2.發行股數:1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30元
6.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新股之10%,計1,00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之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比例
 認購之,每仟股認購69.114338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
 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06/16
13.最後過戶日:112/06/1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6/12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
16.股款繳納期間:112/06/30~112/07/31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5月22日金管證發字
      第112034235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有關本次現金增資各項事宜,若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實際需要須調整
      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之。
  (三)因最後過戶日112年6月11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2年6月9日
      (星期五)下午16點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台北市信義路4段236號3樓)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12年6月11日(最後
      過戶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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