鈺緯(4153)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

日期2023-06-14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53 鈺緯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2/06/14    發言時間    15:11:56
發言人    麥聖御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268631#161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 業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6/1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
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漢州
獨立董事:
劉松平
楊德勝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長: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漢州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暨總經理
勝品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矽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佳世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財團法人明基文教基金會 董事
(2)獨立董事:劉松平
宏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長
(3)獨立董事:楊德勝
晶碩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
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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