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04 佳醫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2/06/21 發言時間 16:04:00
發言人 張明正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2251888#1506
主旨 公告本公司一一二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部分董事競業 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6/2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佳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憲政
董 事:張明正
董 事:傅若軒
獨立董事:郭育嘉
獨立董事:詹乾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