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得(6461)董事會決議現增發行新股上限2500萬股,暫定每股24~40元

日期2023-06-28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61 益得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6/27    發言時間     18:29:53
發言人     皮先智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     02-7721887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1款    事實發生日     112/06/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6/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250,000,000元
(2)發行股數:普通股上限25,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暫定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24元至40元間,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
生效後,授權董事長於發行前參酌市場狀況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
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之規定辦理。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15%之股份,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實際保留員工認購數授權董事長決定)。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之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其餘發行股數由
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
內由股東自行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
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
日、繳款期、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相關發行程序、發行作業等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
於募集金額、每股發行價格、發行股數、員工認購數、發行條件及方式、計畫項目、
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簽署並交付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
相關文件、上櫃掛牌之申請及其他有關事項等,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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