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561 光晟生技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6/29 發言時間 16:08:47
發言人 郭正順 發言人職稱 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 08-762686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 之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6/2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黃博聞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馬光保健控股(股)公司 董事長
欣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
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