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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4 發言日期 112/06/29 發言時間 16:24:17
發言人 吳宗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8059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6/2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何弘能
獨立董事:錢宗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獨立董事:何弘能
(1)臺北醫學大學暨附屬機構體系:總顧問
(2)臺北醫學大學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研究中心:主任
(3)臺北醫學大學醫學院:講座教授
(4)臺大醫學院婦產科:名譽教授
(5)樂迦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6)財團法人青杏醫學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7)StemCyte International, Ltd.:獨立董事
(8)財團法人臺大景福基金會:董事
(9)財團法人王民寧先生紀念基金會:董事
(10)財團法人臺灣安斯泰來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
(11)醫療財團法人徐元智先生醫藥基金會:董事
(12)財團法人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董事
獨立董事:錢宗良
(1)社團法人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共同執行長
(2)臺灣大學醫學院:教授
(3)教育部精準健康跨領域人才培育計畫辦公室:主持人
(4)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實驗動物中心:榮譽顧問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由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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