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612 奈米醫材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8/09 發言時間 16:13:17
發言人 朱詩愷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3-6579530
主旨 取消子公司AST Products, Inc. 分割新設公司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8/09
說明
1. 原公告日期:
111/11/10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11/11/10經董事會通過子公司AST Products, Inc.將其醫材銷售
事業部分割新設公司,預計分割基準日訂為112/1/1,分割後,AST及新公司
同為本公司奈米醫材100%持股之子公司。
分割之相關營業範圍、營業價值(包含資產及負債)、新公司新股發行股數、
分割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或未盡事宜,業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有必要時
全權處理調整另訂之。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惟因考量實務及稅務等因素綜合評估,將改為本公司直接成立新公司承接
AST Products, Inc. 「醫材銷售事業部」之相關業務並由本公司 100%
持有,故取消此分割案。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