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豐-KY(4137):克麗緹娜智慧產權向關係人金永基承租台北巿信義區資產,每月133萬元

日期2023-12-21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37 麗豐-KY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2/12/21    發言時間    21:00:03
發言人    胡安榕    發言人職稱    財會暨投資人關係總監    發言人電話    886227238666
主旨    代子公司克麗緹娜智慧產權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向關係人取得 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2/12/21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巿信義區松仁路107號10樓
2.事實發生日:112/12/21~112/12/2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280.87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每月租金新台幣 4,725元(含稅)
租金總金額:每月租金新台幣1,327,111元(含稅)
應付租賃款總數:新台幣79,626,660元(含稅)
使用權總資產金額:新台幣65,705,73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金永基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已向關係人承租該不動產做為辦公室並且亦使用多年
前次租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每月支付
租期:113/01~117/12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比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以區域行情議價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宏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唐如又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六字第0970013154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辦公室租賃合約續簽5年。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2年12月21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3
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2年12月21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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