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788 杏昌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2/22 發言時間 17:09:30
發言人 李映芬 發言人職稱 管理處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6626-1166#51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案
符合條款 第 53款 事實發生日 113/02/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2/22
2.公司名稱:杏昌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13年02月22日董事會決議本公司112年度員工酬勞4,319,723元及
董事酬勞12,959,170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