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446 藥華藥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2/26 發言時間 17:20:50
發言人 林國鐘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76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案 剩餘額度於113年股東常會後不繼續辦理
符合條款 第 16款 事實發生日 113/02/2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2/26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12年5月24日股東常會通過在不超過50,000千股
普通股額度內,視市場環境及公司資金狀況,公司得擇適
當時機與籌資工具,依相關法令及以下籌資方式之辦理原
則,擇一或以搭配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
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海
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
(2)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有價證券私募得於
該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3)考量剩餘額度將於113年5月24日屆滿,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剩餘額度若未在今年度股東常會(113年5月27日)前完成
募集,則未辦理之剩餘額度將不再發行。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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