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康(6242)5/27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日期2024-02-26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242 立康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2/26    發言時間     17:19:53
發言人     莊祐霖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201245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案
符合條款    第  17款    事實發生日     113/02/2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立康生醫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國際會議廳
 (地址:台南市永康區環工路29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112年度營業報告。
第二案: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第三案: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案。
第四案:112年度個別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案。
第五案: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內容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內容案。
第二案:解除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林宏源及獨立董事黃釋瑩二位競業禁止之限
        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113年03月18日起至113年03月28日止(上午8:00時
                      至下午5:00時前)。
(二)受理股東提案處所:立康生醫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
    地址:台南市永康區環工路29號。
(三)本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
    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
    字為限。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3年03月28日下午5:00時前送(寄)達本
    公司提案受理處所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
    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達。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
    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四)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自民國113年4月27至113年5月24止。
    (2)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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