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業醫(4164)對久和醫療儀器等資金貸與事宜

撰文環球生技
日期2024-03-13
個股資訊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64 承業醫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3/13    發言時間     18:45:26
發言人     李明倫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66199989
主旨      本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
符合條款    第  23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1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久和醫療儀器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24,84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5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所需資金
(1)公司名稱:多模式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24,84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所需資金
(1)公司名稱:九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24,84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所需資金
(1)公司名稱:新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24,84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5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所需資金
(1)公司名稱:杏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24,84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所需資金
(1)公司名稱:醫世紀健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24,84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所需資金
(1)公司名稱:富康活力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51%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24,84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所需資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784,33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57,261
5.計息方式:
自借款日起算,利率2%~3.5%。
6.還款之:
(1)條件:
自借款日起一年內視資金狀況償還。
(2)日期:
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784,5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9.0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投資雷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