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晟生技(7561)6/24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撰文環球生技
日期2024-03-25
法說會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561 光晟生技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5    發言時間    14:26:44
發言人    郭正順    發言人職稱    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    08-762686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3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屏東縣長治鄉神農東路21-3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
(2)民國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民國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期間為民國113年4月16日至
113年4月26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應於113年4月26日下午5時前送達,並敘明聯
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受理方式採書面,並請於
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為本公司
財會處(地址:屏東縣長治鄉神農東路21-3號)。
(2)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3年5月26日至113年6月
21日止。(電子投票平台: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