暐世(4197)6/27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日期2024-03-27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97 暐世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7    發言時間    17:37:51
發言人    張家甄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18-1918
主旨    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中華路六段335號(本公司5樓活動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二)本公司112年度盈虧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第八屆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方式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凡有意提案之
    股東請於113年04月12日起至113年04月22日上午9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司管理部,
    並請自行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
    以寄達為憑,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親送或以掛號郵件
    寄送】。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
    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
    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提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
    列入議案。
(三)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暐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地址:新竹市中華路六段335號 電話:03-5181918】。
(四)依公司法規定自113年4月29日至113年6月27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因最後過戶日
    113年4月28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提前至113年4月26日下午4時30分,
    親臨股務代理機構,郵寄過戶者以113年4月27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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