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瀚-創(6534)初申請創新板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日期2024-04-01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534 正瀚-創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01    發言時間    14:27:24
發言人    林秀奉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49-2339555
主旨    公告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創新板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 其後續執行情形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01
2.公司名稱:正瀚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10月23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5047號
函辦理,公告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創新板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截至113年度第1季
執行情形。
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創新板上市時,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要求,出具
承諾事項如下:
(1)董事會成員為單一性別乙節,請依承諾至遲於113年股東常會完成符合規定之委任。
(2)董事長個人出具承諾,將於LPI及LPC簽訂之研發及供應合約到期前刪除有關新產品
之優先測試權、商業化後獨家代理、全球及不可撤回之授權與研發專案優先等權力之
承諾書,若無法修約願負擔因本合約中不利條款造成的股東權益損失。
6.因應措施:
(1)將於113年股東常會改選完成符合規定之委任。
(2)董事長已出具承諾書,惟相關合約內容尚在規劃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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