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生(6734)董事會決議撤銷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日期2024-04-10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34 安盛生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4/10    發言時間    18:00:56
發言人    黃舒蘭    發言人職稱    財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875113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撤銷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0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2年10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12年11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940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及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31290號函同意延長特定人繳款
   期限至113年4月15日。
(2)本公司評估資本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規劃,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後,擬
   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112年度現金增資案,資金運用計劃不足部分將以自有資金與
   貸款支應。
6.因應措施:
本次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及退款補償相關事宜,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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