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54 樂威科-KY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14 發言時間 19:00:49
發言人 張文蒨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325-229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取消對子公司資金貸與額度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4
2.公司名稱:樂威科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取消本公司原於113/3/13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璞樂(股)公司新台幣500萬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