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生光電(6861)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日期2024-05-24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861 睿生光電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5/24    發言時間     16:49:55
發言人     李志聖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700-723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 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    第  21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柱祥,本公司董事長
  (2)王志超,本公司董事
  (3)黃啟宗,本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含電子投票):26,978,704權,佔出席總權數99.77%;
  反對權數(含電子投票):28,582權,佔出席總權數0.10%;
  無效權數:0權,佔出席總權數0%;
  棄權/未投票權數:31,131權,佔出席總權數0.11%。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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