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華(4172)112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二次發行,基準日8/12

日期2024-08-02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72 因華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8/02    發言時間     17:37:43
發言人     郝為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7607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二次發行 之增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44款    事實發生日     113/08/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8/02
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2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共計普通股
    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無償發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789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依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授權董事長
    訂定增資基準日。
 (3)本次發行100,000股,經董事長決議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13年8月12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將以股票信託保管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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