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華(4172)現增1250萬股案,補充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日期2024-09-02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72 因華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9/02    發言時間    16:18:28
發言人    郝為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7607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委託代收股款及 存儲專戶行庫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9/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9/02
2.發行股數:12,5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125,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8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之股份計1,87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數85%之股份計10,625,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11.86471371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
 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9/20
13.最後過戶日:113/09/15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9/16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9/20
16.股款繳納期間:113/09/26~113/10/03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09/02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彰化商業銀行東興分行及全國各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彰化商業銀行五分埔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8月22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5392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他有關事宜,若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主客觀
   環境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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