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豐-KY(4137)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

日期2025-02-27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37 麗豐-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2/27    發言時間     17:19:14
發言人     胡安榕    發言人職稱     財會暨投資人關係總監    發言人電話     88622723866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
符合條款    第  51款    事實發生日     114/02/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2/27
2.公司名稱:麗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次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
(1)通過本公司113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案。
(2)通過113年度董事酬勞分派案。
(3)通過113年度經理人之員工酬勞分派案。
(4)通過本公司資安主管異動案。
(5)通過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異動案。
(6)通過本公司發言人異動案。
(7)通過113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8)擬提113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稿本案。
(9)擬提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10)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11)通過本公司114年度評估會計師獨立性、簽證會計師委任及簽證公費案。
(12)通過子公司克麗緹娜(中國)貿易有限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案
(13)通過子公司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新增轉投資案。
(14)通過子公司克麗緹娜(中國)貿易有限公司新增轉投資案。
(15)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案。
(16)通過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關係人交易案。
(17)通過擬定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召集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