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萬林(6645)訂5/27召開114年股東常會

日期2025-03-07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645 金萬林-創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4/03/07    發言時間    16:01:21
發言人    楊文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68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及國內轉換公司債 停止轉換期間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4/03/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128號R1會議室A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一三年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一一三年募集與發行轉換公司債有關事項報告。
 (4)修訂本公司「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
    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
 (2)前項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及處所如下:
    受理時間:114年03月21日至114年03月31日。
    受理處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30樓(本公司財務部),
    電話:(02)2697-6888。
 (3)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應於114年03月31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本公司財務部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字樣),以利
    掛號郵件寄送。
 (4)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會
    召集通知本公司以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如有疑問者,
    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718-6425洽詢。
 (5)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4年4月26日至
    114年5月24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6)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自民國114年03月29日起,至民國
    114年05月27日止停止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