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64 元樟生技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03/17 發言時間 15:48:10
發言人 蔡宜儒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223757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3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 私募普通股案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4/03/1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3/17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3/06/11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13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在不超過25,000仟股額
度內以私募方式引進策略聯盟夥伴,且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2)由於本私募案迄今尚未實施,董事會決議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113年6月11日
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並提114年股東常會報告。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