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762 吉晟生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4/08 發言時間 08:53:24
發言人 林亮光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08-7790
主旨 美國對等關稅措施對本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說明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4/04/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4/08
2.公司名稱:吉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美國關稅調整對本公司業務財務並無重大影響。
本公司目前產製之核藥產品因半衰期短之特性,銷售以國內市場為主,故應不受
美國總統宣布對我國課徵高達32%關稅所引發之衝擊與效應。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