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1 瑞基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4/24 發言時間 21:15:41
發言人 傅俞燕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24639869
主旨 公告有關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至本公司執行違反著作權法 案件搜索說明
符合條款 第 19 款 事實發生日 114/04/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4/24
2.發生緣由: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於今日(4/24)至本公司進行違反
著作權法案件搜索調查,而據本公司內部調查了解,此事件為本
公司某中階主管授意之行為,本公司已在進行內部調查後,立即
對該主管調離主管職務並進行懲處,本公司並已立即改善完畢,
後續本公司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
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