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1770 信東生技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5/08 發言時間 15:09:28
發言人 柯彥輝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612131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股款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
符合條款 第 9款 事實發生日 114/05/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5/08
2.發生緣由:
(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公司應於股款開始說明
收取前,與代收及專戶儲價款行庫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
合約書;且應於訂約之日起二日內,公告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等資訊。
(2)本公司委託代收股款機構:台灣銀行桃園分行及各分支機構
(3)本公司委託存儲價款機構:台灣銀行桃園分行
(4)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之訂約日:114/05/08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