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藥品(1716)決議分割減資約9.54%,將投資部門讓與永信福爾摩沙,基準日7/1

日期2025-05-27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1716 永信藥品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5/27    發言時間    18:01:39
發言人    簡志維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    02-2545018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分割減資
事實發生日    114/05/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5/27
2.發生緣由:
 (1)因應產業整併及落實專業分工政策,將其投資部門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
    及營業)分割新設公司永信福爾摩沙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並由該公司發行 
    新股予本公司之唯一股東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對價
,本公司
    因分割營業價值將辦理減資事宜。
 (2)本分割減資案於114年5月27日經本公司董事會議決議通過。
3.因應措施:
 (1)分割減資金額:新台幣103,774,720元。
 (2)銷除股份:10,377,472股。
 (3)減資比率:約9.54%
 (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84,225,280元,分為98,422,528股發行,
    每股面額10元。
 (5)本公司股東僅為單一法人股東,並無不足換取一股者之情形。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於114/05/27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基準日為114/07/01,並授權董事長視實際
    需要得調整之。
 (2)依據公司法第128條之1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之股東會職
    權由董事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