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37 麗豐-KY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12/30 發言時間 09:57:53
發言人 葉建志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886227238666
主旨 澄清說明有關114/12/30工商時報及經濟日報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1款 事實發生日 114/12/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12/30
2.公司名稱:麗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114/12/30工商時報B4版及經濟日報C5版
6.報導內容:
工商時報B4版:2026年...,力拚整體營收與獲利重返雙位數成長。
經濟日報C5版:1.展望 2026 年,...,將力拚營收與獲利回復雙位數成長。
2.今年營收逐季回溫,...第 4 季預期成長 9%。
7.發生緣由:對於媒體報導內容發布重大訊息澄清。
8.因應措施:以上報導係屬媒體預估,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營收數字亦將依法令
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財報中揭露。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