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949 沛爾生醫-創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1/26 發言時間 15:44:30
發言人 宋明潭 發言人職稱 幕僚長 發言人電話 02-87911789
主旨 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催繳期間屆滿暨股票發放事宜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1/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1/26
2.公司名稱:沛爾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股款繳納催繳期間
自114年12月26日至115年01月26日下午3時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股東及員工,自115年01月26日下午3時30分
停止繳納並喪失其權利。
(2)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結算所作業
後,依所認購之股數,撥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3)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