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廣(4737)114年現增案,股款催繳期2/2~3/4

日期2026-01-30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7 華廣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1/30    發言時間     18:29:54
發言人     黃椿木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4-23692388
主旨      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符合條款    第  51款    事實發生日     115/01/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1/30
2.公司名稱: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認股繳款期限業於115年1月30日下午3時30分
截止,惟有部分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5年2月2日至
   115年3月4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所載明之繳款方式辦理
   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
   依其所認購之股數,撥入認股人所登記之集保帳戶。
 (4)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